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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小可姓日,是来打秋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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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的小酒店中,通常坐的也是一些籍籍无名的江湖人,就像此刻的君不苟。

  ‘追先生’在大贞是个颇为特殊的职业,方巾佩剑、能文能武,只是通常武功也高不到哪里去,身后背着油布竹笈,动辄行踪千里,为雇主讨债追账应对诉争。

  这一身标志性的打扮,就会让人直接忽略了他的真实身份,车船店脚牙见了都会笑嘻嘻地称一声‘追先生’,住店打尖都不会被黑心的七两秤坑害。

  就算是到了黑店,只要不对老板娘的‘包子’动心,也不用担心会被人剁成包子馅儿。

  这是因为‘追先生’虽为江湖人,通常又能识文断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江湖人多要另眼相看。

  “追先生来啦,两位请坐。”

  店小儿笑呵呵地帮君不苟卸下竹笈,轻轻放在他的脚边,看了眼金面黄须的金不换笑道:“别看咱家店小,可是位于这年安渡口上,最是南北通达。

  西面大河中的鲤鱼,南方运来的春笋,都是应有尽有,先生想吃什么,只管点来。”

  “若是真的大河鲤鱼,一条也就够了,要吃五斤以上的健鲤,超过六斤的都不要。”

  君不苟笑道:“如今已经是夏日了,居然还有南方来的春笋?多半是冰藏的货色罢?”

  “看先生说的,小店素来最讲诚信,自然是要新鲜的笋子了,怎能用冰藏的?”

  小二笑道:“这笋是来自‘鹰愁山’的峰顶,因为山高气候偏寒,春日便来得晚些,因此山下虽入了夏,山顶还是春天。

  这些笋子由山民们摘了,沿运河北上,到咱这里不过两日夜的功夫,因此也不用冰藏,保证新鲜!先生一吃便知。”

  “既是真正的春笋便好,挑一尾五斤重的大河鲤鱼,最多不可过了五斤八两,要活的现杀。另外取些最嫩的笋子,做一道笋烧大河鲤来吃。

  你再看着配两热两凉,荤素搭配好了,花生米一定要有,若是有地瓜,烤上几个送来......若有当季的鲜果子,也送些上来。”

  君不苟扔了块碎银给小二:“多出的银子是给小二哥的赏钱。”

  行走江湖最要紧的就是吃好喝好,君不苟做了多年的捉刀人,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嘴巴。

  鲤鱼不是什么好东西,可这大河鲤却是不同,肉厚且嫩,并无泥土腥气,吃起来既鲜美又过瘾,配上春笋,倒是让君不苟想起了国师沈玉如的手艺。

  金不换是个猴子,虽然杂食,多半还是吃不惯米饭和笋烧鱼,所以果子、花生米和地瓜还是要有的,这些都是猴子的最爱。

  “好咧,先生请稍候,菜马上就来。”

  店小二见君不苟如此痛快,而且出手大方,开心的唱了个肥诺。

  酒馆茶肆,消息最广,因为在这些地方人们往往可以卸下心防,谈天说地毫无顾忌。

  最近大贞先是多了位人间神,天下神祇又一改常态开始频频显圣,不久前又颁下女帝圣旨,大贞成立‘缉事总厂’,开始招募天下良妖......这几件事就算只是单独出现也足够谈资了,何况还是同时出现?

  变了,开始变了!若是放在几个月前,神祇们高高在上,百姓奉香不应,妖魔只在传说,凡人甚至不知人间是否真有妖魔存在。

  这才过去多久,神祇妖魔都变得不再神秘,朝廷都可以封神了!

  百姓们的眼睛从来都是雪亮的,事到如今谁还看不清楚?朝廷这是跟天下神祇杠上了......

  罪神顾年生一案直接导致了人间封神,缉事总厂招募天下良妖很明显是冲着天下神祇去的,还有近来频频显圣的各路神祇.......这是朝廷在与天下神祇争夺民望啊?

  苦哈哈的百姓们第一次变成了被拉拢、争取的对象,这种感觉还真是爽的不行,如今公开评论各地神祇已经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一大乐事。

  年安渡口是滨州所属,这里议论最多的自然就是滨州城隍,让君不苟颇为意外的是,滨州城隍居然风评不错。

  这位神灵近月来已经多次显圣,滨州干旱,他就以神力卷来春江之水灌溉田地,滨州学堂有穷学生无力继学,他便扔了成包的银子在穷学生窗前。

  简直称得上是扶危济困,拯人危难,乃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城隍老爷。

  金不换抱着个烤地瓜狠狠吃着,目光变得有些恶狠狠,都是假的,这滨州城隍害苦了花果山,哪里是什么好东西了?

  君不苟却只是微笑听着,不发一言。

  在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前,他只是一个旁观者,既不会因为这些风评而肯定这位滨州城隍,也不会因为金不换的‘一面之词’为其定罪,这才是‘追先生’该有的操守。

  小二拿了他的赏银,果然殷勤的很,很快就端了个大木盆来,盆中有薄薄一层水,水中放了条足有五六斤的大河鲤鱼,一路泼溅着水花,来到君不苟和金不换的桌前。

  “客官请看,这是新鲜的大河鲤,就等客官做了记号才拿去下锅......”

  古今奸商都是一个套路,说是鲜鱼未必就是真的,小二这是提前拿来鲜鱼让君不苟先认过,以后再无争执。

  “不错,看着倒是很新鲜的样子。”

  君不苟点点头,他做捉刀人的时候动不动就奔波千里,消耗极大,所以多半是吃肉,很少吃什么鲜鱼,不过看这鱼在水中活蹦乱跳的,确是够新鲜。

  “咳咳,这位先生看来很少吃鱼啊,若是选了这鱼,多半就要上当了......”

  君不苟正要按小二教授的方法在鱼上做个记号,一直坐在旁边桌子上的黄面书生忽然重重地咳嗽了两声,起身来到他的桌前,也不等君不苟和金不换招呼,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哦?”

  君不苟看了这书生一眼。

  此人穿了一身洗到发白的长衫,腰上还别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无鞘烂剑,是个十足的穷酸模样。

  而且这书生的脸色赤红如火,额头上时不时冒出细密的汗珠,哪怕擦去了,很快就又冒出一层来。

  他露出衣外的颈项和手腕则呈现出不健康的乌黑色,就连十枚指甲都是一片乌青,这可不是天生的肤色,多半是重病所致。

  不仅是个穷书生,还是个病秧子,让人看着晦气,所以这家酒馆虽然客人不少,大家却宁愿挤成一团,也没人肯与他搭桌儿;

  君不苟和金不换刚才进店的时候,就见他桌上只有一碟花生米,二三两廉价黄酒,正在慢悠悠的自斟自饮。

  别人喝慢酒是在享受生活,他喝慢酒却像是在等待死亡的降临一般......

  “阁下是说这鱼不好吗?”

  君不苟笑吟吟地望着书生,怎么看都是个身染重病怕是不久就要离世的可怜人,倒是不必介意他无礼的举动了。

  只是他不着急,小二却是急了,怒道:“穷酸,你说什么上当不上当的?这活鱼就在面前,你胡言乱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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