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弗朗市。
夜幕降临,酒吧一条街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一名打扮邋遢的栗色头发青年,混迹在人群中,贼眉鼠眼的目光,不时从行人的口袋上扫过。
很快,举止可疑的栗发青年,就锁定了一位目标,是个满脸酒气,摇摇晃晃从酒吧出来的胖子。
胖子有着西方人常见的酒糟鼻,手腕上带着金晃晃的劳力士,正颐指气使的对站在酒吧门口,穿着侍应生服饰的年轻人,训斥着什么。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别看我现在落魄,我家族的名字,说出来可以吓死你,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胖子骂骂咧咧指着侍应生的鼻子骂。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侍应生脸上挂满了苦笑,眼前这位是酒吧的常客了,酒品很差,喝醉了就喜欢撒酒疯,其他侍应生见了这位,都是远远躲开,他要不是为了多赚一些提成,也懒得搭理他。
“哎呦!”
栗发青年佯装醉酒,一下子撞了过来。
“那个混蛋没长眼睛?”
胖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缓过神后,满脸愤怒。
“实在不好意思,喝多了有些站不稳。”
栗发青年捏了捏握在手心,还带着温度的手表,强压着内心兴奋,一边道歉,一边向相反的方向远离。
“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