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简朝如决定收购林嘉传媒公司不到三小时的空档,赵楠已经将收购合同交到了她的面前,上面林嘉传媒狗公司的狗老板签名潦草的签在上面,看着让她心里头那叫一说不出来的畅快!
娱乐圈的这些经纪公司多的数不胜数,即便是一家倒下后依然会有许多其他的小公司如同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的冒出来,而这些公司赚取的手段各有不一,有的明面是经纪公司实际私底下做的是用旗下艺人陪客的勾当,而有的经纪公司就是疯狂磋磨旗下签来的艺人,迫使对方解约缴纳高额违约金是惯用手段。
林嘉传媒就属于其中之一,就譬如简朝如pick的组合队长叶琛,这组合的综合实力并不比现在那些大红大紫的偶像团体差。
可偏偏林嘉传媒签下来有五年的时间都舍不得为他们多出专辑,反而是用他们为前辈们做垫脚石,奔波在各种mv和露天舞台做唱跳苦力。
简朝如当初连杀了这狗公司老板的心都有了,可没想到现在她只要一句话就能把她爱豆签的经纪公司给买下来。
就算她现在是重生在了娱乐圈大毒瘤身上,可这感觉也太tm爽了吧?
“简总,有件事我得跟您交代下。”赵楠面露
难色,“组合的队长知道林嘉传媒被我们买下后,拒绝签在我们旗下,提出要毁约支付违约金。”
简朝如近乎是“蹭……”的下意识站起来,她紧握着收购林嘉传媒的合同二话不说就匆匆下楼,熟练的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开车前往林嘉传媒公司。